新华社贵阳9月17日电(记者郑明鸿)9月17日 ,民盟李龙进行了最后陈述  。贵州被告人李龙利用担任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院长的省委受贿职务便利,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李龙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 ,原副被告人李龙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主委上缴国库。李龙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案审控辩双方在法庭的宣判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民盟鉴于李龙受贿犯罪具有未遂情节  ,贵州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 。省委受贿盐碱滩竟能养出东海大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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